四、文化报名、考试
根据考生专业考试成绩,我院按招生计划数的3—5倍划定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专业考试合格者,我院于2006年4月中旬寄发《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考生凭《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到当地招办办理文考报名手续,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专业成绩未合格者只通知考试成绩。
报考美术学(美术史论、艺术策划与管理)、艺术设计学(设计史论)专业的考生凭我院寄发的《准予参加文化考试通知单》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文化统一高考。
1、文考报名时间:全国高考统一考试规定的报名时间。
2、文考报名地点:考生本人户口所在地招办。
3、文化考试科目:按各省规定的高考科目执行。
五、录取
我院各专业招生均实行文理兼收。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外语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单科分数线的情况下,一般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和考生填报的专业方向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部分专业按考生文化成绩总分排队,择优录取。
建筑学(建筑设计、景观建筑)专业在录取时,将参考数学成绩,其中20名计划在专业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美术学(美术史论、艺术策划与管理)、艺术设计学(设计史论)专业录取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原则上文考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二本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凡报考我院的考生,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考试成绩三科总分达到260分以上,或者高考文化成绩总分达到500分(原始分)以上者,我院将优先录取。
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2006年高考数学成绩将计入总分。
文化课统考各科成绩中任何一科为零分者,专业考试成绩任何一科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新生复查、专业复试及外语教学的说明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我院根据招生章程的规定进行复查和专业复试。凡经复查或专业复试有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报考我院考生在参加文化考试时,外语语种不限,但进校后我院只提供英语教学。
七、其他
本简章版权归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所有,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摘录、转载或发表,违者必究。
如需了解四川美术学院2006年招生详细情况,可向我院招生办公室咨询,或在网上查询。
本简章每份5元。
招生咨询及成绩查询网址:zsb.scfai.edu.cn 电子邮箱:zhaoban@scfai.edu.cn
招生咨询及成绩查询电话:(023)68520038 传真:(023)68516046
黄桷坪校区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黄桷坪正街108号 邮政编码:400053
重庆市大学城新校区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重庆市大学城四川美术学院校区 邮政编码:401331
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五年十二月
上一页 [1] [2]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