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录取办法
1、我院根据考生政治思想素质、身体素质、专业课及文化课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1)各专业【除美术学(史论)、艺术设计学、建筑学(建筑艺术)专业外】单科语文和英语分别达到80分和70分,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所在省当年的艺术类本科分数线,按综合分(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排名,择优录取。
(2)美术学(史论)专业单科语文和英语分别达到100分和90分,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所在省普通高校本科(二本)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3)艺术设计学专业单科语文和英语分别达到90分和80分,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所在省当年的艺术类本科分数线。按综合分(文化课占70%,专业课占30%)排名,择优录取。
(4)建筑学(建筑艺术)专业单科语文和英语分别达到80分和70分,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所在省当年的艺术类本科分数线。按综合分(文化课占50%,专业课占50%)排名,择优录取。
2、专业考试成绩在各专业方向名列前茅者(招生计划每15名为1名,依此类推,但最多不超过5名),文化课成绩总分加10分,单科语文、外语的其中一门分数线可降低5分。
3、所有专业(含史论)文理兼招,为艺术类提前批或第一批录取。
4、外语科目考试语种仅限于英语。
提示:按国家教育部规定,从2006年起,报考艺术类所有专业的考生都必须参加数学考试,数学考试成绩文、理科均100%计入文化课成绩总分。
六、入学事项
1、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由我院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如发现不符合本简章规定条件或者违反教育部招生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2、学费:美术学(史论)、艺术设计学专业每生6000元/学年,其余各专业均每生15000元/学年;华侨、港、澳地区学生每生27000元/学年;台湾省学生执行与大陆学生相同的收费标准;外国留学生每生32000元/学年。住宿费按规定另外收取。
3、本院实行学年奖学金和助学贷款相结合的办法。特困家庭学生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可申请助学贷款(最高额为6000元/年)。
4、我院专业教学为基础和专业“两段式”教学模式。
中国美术学院网址:http://www.caa.edu.cn ;中国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zb.caa.edu.cn。
电话:0571-87164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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